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制度办法 > 正文

吉林医药学院后勤保障部关于禁酒的规定

发布日期:2022-01-20    点击:

吉林医药学院后勤保障部关于禁酒的规定

为严肃工作纪律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,树立员工的良好形象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,现将工作期间禁酒的有关要求如下:

一、禁酒对象

后勤保障部全体工作人员(含各种形式的合同工)。

二、禁酒规定

1、严禁在工作日午间或工作时间内饮酒;

2、严禁值班期间饮酒;

3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岗位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宴请饮酒;

4、严禁酒后进入教室、学生宿舍、会议室、报告厅、图书馆、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工作,对于不听劝阻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当天工资,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由本人负担;

5、严禁在外饮酒后回校值班。值班人员在外饮酒后应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找人替班,不按规定执行者扣罚当天工资并且担负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;

三、监督检查

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禁酒制度的落实。

友情链接: 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北华大学

地址: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邮编:132013 Copyright@吉林医药学院网信办 版权所有